入会须知

本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对本协会有卓越贡献或重大支持者,经协会理事会决议通过后,聘为名誉会员,颁发名誉会员证书。

一、入会资格

(一)个人会员
1.年满十八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拥护本协会章程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热心支持、参与、赞助长江生态及长江江豚保护事业,愿意参与本会活动

二)单位会员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拥护本协会章程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热心支持、参与、赞助长江生态及长江江豚保护事业,愿意参与本会活动

二、入会流程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3.缴纳会费

4.授权秘书处录入会员名册、颁发会员证

三、会员权利

1.在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2.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监督权
3.享有协会办理的会员证书
4.优先参加协会举办专业培训等其他活动,单位会员还可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科考营或及境内外展会等其他活动(一般单位会员每年1次,理事单位会员每年2次,会长副会长级别单位会员每年3次)
5.会长副会长级别单位会员可优先代表参加由协会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
6.有退会的自由。

四、会员义务

1.遵守本团体的章程、决议
2.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4.向本团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按规定缴纳会费和办理会员证年度审核
6.自觉接受协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遵守协会章程及行业自律规则
7.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专业规范地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宣传协会在业内和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
8.未经协会同意,不得以协会名义从事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会员是协会的授权个体,其一切行为均自主决策,自由行动,在这过程中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会员自己承担,协会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会员债权债务也与协会无关。
协会有权对会员的各项工作随时予以检查、考核和监督,对于会员的任何违约责任可以随时提出要求予以改正,有权对个人的各种违约事件予以口头警告、限期整改、终止授权等。

五、会费标准

本会会费按年度交纳,个人会员100元,学生会员20元,普通会员单位每年度会费为2000元,理事单位每年度会费为4000元,副会长单位每年度会费为50000元。

六、退会与除名

1.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2.会员未经批准一年不交纳会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会员证年度审核,视为自动退会。
3.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暂停其会员资格或予以除名。
4.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